榜單請參考附件,並留意以下報到相關事項
一、時間:於110年4月25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2時,逾時視同放棄入學登記資格。
二、地點:本校學務處。
三、登記報到時必須繳交下列文件:(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報到)
(一)報到切結書。
(二)准考證或本人學生證(需有照片可辨別身分)。
(三)請本人親自到場,如本人無法親自到場則請受託人攜帶報到委託書(附件一),並出示證件。
四、成績複查:若考生對於成績有疑義請於110年4月24日(星期六)下午4時前,憑准考證向本校學務處體育組申請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