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東門國小110年3月26日東門北特字第1100002427號函辦理。
二、 為了解專業人員評估特殊生輔具需求,並提供輔具運用專業建議,藉由跨專業合作及教學實務經驗,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 時間及地點資訊如下:
(一) 時間:
1、 110年4月28日(星期三)13時至16時。
2、 110年5月1日(星期六)9時至16時。
3、 110年5月8日(星期六)9時至16時。
(二) 地點:本市東門國小(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綜合大樓2樓視聽館(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4號)。
四、 本研習為連續性課程,分3次辦理,每次研習請分別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15小時研習時數。研習人員研習當日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1年內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五、 本案實施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