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
- 桃園市110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項目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0日桃教體字第1100020239號函辦理。
- 班別:體育班。【此名稱有全國一致性,不能變更】
- 錄取名額:七年級:共錄取2班,正取國中60名,田徑12名、跆拳道18名、射箭12名、
合球18名,各備取若干名。
八年級:招收轉班轉學生田徑1名、跆拳道1名、射箭2名,男女不拘。
九年級:招收轉班轉學生田徑1名、跆拳道1名、合球1名,男女不拘。
-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畢(肄)業生以及本市七、八年級學生,凡具田徑、跆拳道、射箭、合球等專長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
- 報名地點:內壢國中學務處(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電話:(03)452-2494
分機316,承辦人:彭雅薇組長),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nljh.tyc.edu.tw/
下載或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領取。
- 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 填寫報名表(需蓋家長印章)及家長同意書。
- 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正本。
- 繳交鄉(鎮)、市級以上比賽成績證明影正本(參考用)。
- 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
- 健康檢查表(學校健康檢查卡影本亦可,加蓋單位及負責人職章)。
- 繳交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2張。
- 免繳報名費。
- 甄試日期:民國110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至12時止,就各甄選項目穿著適合
該項目之運動服裝,跆拳道專長項目測驗時請穿著跆拳道服,若無跆拳道服者穿
著一般運動服。
- 甄試地點:內壢國中活動中心【專項考試場所當天公佈】。
- 甄試項目:
- 基本體能測驗30﹪:
- 仰臥起坐:連續1分鐘,計次。
- 立定跳遠。
- 專長項目測驗:70﹪:
- 田徑:50M、220M、折返跑。
- 跆拳道:基本動作、踢靶踢擊、對練。
- 射箭:撐弓訓練、落尺反應、靜態平衡。
- 合球:投籃、基本上籃。
- 放榜:民國110年4月24日(星期六)下午3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區公佈, 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nljh.tyc.edu.tw/查詢錄取榜單。
- 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民國110年4月24日(星期六)下午4時前,憑准考證或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 報到:錄取者於110年4月25日(星期日)上午九點至十二時持報到切結書及相關證件向本校學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報到人數未滿核定人數時,依成績之高低由備取依序遞補。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及本市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不予成班規定如下:
- 每年級設有一班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未達十五人。
- 每年級設有兩班之學校,兩班學生合計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
- 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責令其轉班或轉學,且家長不得有異議。
- 本簡章經 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