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會槌球委員會110年1月5日桃體槌字第110001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地點及期程如下: |
(一) | 比賽地點: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路一段45號)。 |
(二) | 比賽日期:110年4月18日(星期日)。 |
(三) | 報名日期:自110年3月15日(星期一)起至110年3月31日(星期三)止。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文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另參與活動時請配合落實量測體溫及佩戴口罩等相關防疫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