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6年9月14日警署刑防字第1060005235號函發修正「警察機關防處少年事件規範」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
(一) | 活動日期、時間:110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7時50分至17時10分。 |
(二) | 活動地點: |
1、 | 本局警政大樓(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 |
2、 | 長庚養生文化村(桃園市龜山區長青路2號)。 |
(三) | 參加對象及人數: |
1、 | 本市各公、私立國、高中(職)學生共80名(同校人數最多錄取5名,依報名時間順序錄取,同校超過5名後之人數列備取,並依報名時間順序遞補)。 |
2、 | 本次活動包含長者關懷服務,恕不受理安置機構之學員報名。 |
(四) | 活動內容: |
1、 | 鑑識體驗課程:使學生了解鑑識原理及實際進行採證工作,除了讓少年了解警察之工作內容外,也可達成犯罪預防宣導之目的。 |
2、 | 愛心關懷暨燈籠製作活動:前往社會福利機構進行關懷慰問,除了解機關服務宗旨以外,並與服務對象一同製作燈籠,期使少年學習相互尊重與發揮同理心。 |
(五) | 報名資訊: |
1、 | 報名日期:110年1月5日(星期二)17時起至110年1月19日(星期二)17時止,免費報名,額滿為止。 |
2、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443efe5fd6b09dce2cc),報名完成後應填寫家長同意書,並將家長同意書以拍照或掃描方式,回傳至電子信箱tyhp3472007@gmail.com,以完成報名程序。回傳信箱主旨請載明「學生○○○110年寒假活動同意書」。 |
3、 | 完成上述報名程序(網路報名及回傳同意書)後,務請來電(03-3472007)確認,避免未收到相關資料,影響報名資格。若報名截止後仍未完成上述報名程序,報名資格將自動取消,不另行電話通知。 |
(六) | 活動費用:免費。 |
三、 | 本次活動依「桃園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採計實施要點」,核給參加活動學生每人3小時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歡迎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
四、 | 因應國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護建議,旨案活動應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參與活動之學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均須量測體溫,並於活動過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以降低交互感染之機會,本局亦同時備有消毒酒精及備用口罩供參與人員使用。 |
五、 | 倘若活動辦理期間疫情轉趨嚴峻,而須加強國內集會活動之限制措施,將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之相關防疫規定,最遲於110年1月25日(星期一)12時前將活動持續辦理或取消之訊息公告於本局官方網站,並逐一以電話通知學員與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