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辦理「第0015期110年閩南語拼音研習班(一)」及
「第0021期110年客家語拼音基礎暨教學研習班(一)」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12月11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17996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落實本土語言教學工作,提昇全國教師閩南語、客家語拼音教學專業知能,並鼓勵全民參與本土語言學習,爰辦理旨案活動。
三、請貴校鼓勵對閩南語、客家語拼音學習或教學有興趣的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支援教師),以及其他有意學習本土語言相關知識者踴躍參加,並請惠予公(差)假登記。
四、旨揭研習班地點、時間等相關事宜如下:
(一) 研習時間:
1、閩南語拼音:110年1月27日(星期三)至29日(星期五)。
2、客家語拼音:110年2月3日(星期三)至5日(星期五)。
(二) 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三) 研習人數:35人。
(四) 研習時數:21小時。
五、報名期間、方式等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報名期間:
1、閩南語研習:110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額滿截止。
2、客家語研習:110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額滿截止。
(二) 報名方式: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 /wFrmRecent.aspx)。
(三) 錄取對象:以未曾參與國教院109年辦理之拼音課程者優先,餘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如超過班級人數上限,將依順序列為候補。已錄取者若臨時無法出席,請務必於開課前以E-mail或電話告知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人(聯絡電話詳課程表),以利依序遞補參訓,避免資源浪費。
(四) 經審查通過錄取者始得參加本研習,國家教育研究院將以e-mail寄發通知信,或可自行於報名系統查詢。
六、檢附課程表及交通等相關資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