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109年11月13日興國資字第1090007393號函辦理。
二、 本案研習對象為本市特教業務承辦人、特教教師、普教教師、教保員、教師助理員、相關專業人員及家長,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出席人員請學校予以公(差)假登記。
三、 本研習訂於109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20分,假本市興南國中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育英路55號)辦理。
四、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各梯次研習前1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學年(109)、學期(上)、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 檢附旨揭研習計畫,亦可至本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mail.hnjh.tyc.edu.tw/tcsserc10)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