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賽事訂於109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在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區成功路2段144號)舉行。
二、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一)公務人員組:
1、公務人員組:由本市議會、本市審計處、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機關)、各事業機構、各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及本府退休人員協會組隊,得分別組公務人員男、女子組各1至2隊。另考量環境保護局(含所屬機關)因職員數眾多,得分別組男、女子組至多3隊;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資訊科技局,得聯合組隊或併同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市府聯隊。
2、各隊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司機、清潔隊員、駐衛警察或預算內約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臨時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男。
3、本府退休人員協會參賽人員,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為限。
(二)教職員組:
1、以區為單位組隊,各區公所分別組男、女子組各1隊參加。各隊參賽選手以各區所在之市立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約聘僱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
2、市立各級學校專任職員得選擇參加公務人員組或教職員組,惟不得重複參加。另市立幼兒園教職員納入教育局,參加公務人員組。
三、參加錦標賽所需經費由各機關自理(教職員組所需經費,由各區公所自「各區辦理全民運動會」預算內支應)。
四、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之執行,本活動僅開放參賽者及工作人員入場,進入會場人員一律佩戴口罩,配合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並填寫健康聲明書,如有發燒情形者不得入場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