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習對象:
1、本市特殊教育輔導團團員:課程與教學組團員務必參加。
2、本市國中特教教師。
(二)辦理日期及時間:本案工作坊共規劃6場次,各場次於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辦理,如課程表。
(三)辦理地點:興南國中二樓會議室。
(四)報名方式:各梯次研習請於109年9月25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 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市)-研習名稱(十二年國教特殊需求領域素養導向教材設計工作坊)。活動結束後依實際出席狀況核定研習時數。
三、本案研習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研習活動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報名參加者憑附件向人事室申請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