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13日桃教特字第1090017475號函辦理。
二、研習講師:吉靜如 主任調查保護官。
三、研習主題:懂法律,不吃虧~~教師於教學現場VS特教生之法律實務。
四、研習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及家長。
五、研習時間:109年9月30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6時30分,計3小時。
六、研習地點:南崁國民小學三樓多媒體教室。
七、報名事宜:請於9月30日(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09)學期(上)關鍵字-登錄單位(南崁國小)報名。(一)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二)本校無提供汽機車停車位。(三) 研習備有茶水供應,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四)因應校園防疫,參加者請務必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手部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