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有關僑務委員會本(109)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含職業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一案,請於即日起至109年10月9日止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09年9月10日僑生聯字第1090501817A號書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09608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僑務委員會承辦人:林逸瑋,聯絡電話:02-23272819。 三、檢附僑務委員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