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 公告
一、茲聘任下列人員為109學年度教評會委員:
當然委員:校長林O文、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林O萱
選舉委員:李O倫、吳O文、蘇O吉
羅O德、謝O斌、蕭O盛、
吳O玉、賈O成、黃O清、
楊O盛、范O慧、何O賢、
林O慧、邱O青、江OO子、
張O瑜
候補委員:李O義、趙O祁(行政)
陳O恩、劉O綺、
黃O宜、鍾O憲、葉O珍、
林O萱、謝O存、陳O祥、
楊O勳(教師)
二、任期自109年9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止。
三、公告轉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0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