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擊劍委員會109年7月1日(109)桃劍瑛字第010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09年8月15日。
三、比賽地點:桃園市立永豐高中。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7月30日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旨揭競賽規程及防疫公告請逕自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