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司法院秘書長109年6月20日秘台廳刑一字第1090018166號函辦理。
二、為深耕校園法治教育,並於校園內推廣國民法官制度,司法院前於109年2月間首次舉辦旨揭種子教師培訓營,獲得教師們熱烈之迴響,為能培育更多種子教師在校園內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司法院規劃於109年7月、8月間,再行舉辦兩期培訓營,邀請國中以上之教師報名參與(課程表如附件1及附件2)。
三、培訓營相關事項如下:
(一)培訓時間(第二期、第三期課程相同,請擇一參加):
1、第二期:109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109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時。
2、第三期:109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109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5時。
(二)培訓地點: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三)報名資格及名額:任職於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教師,每期學員各為70人,額滿為止,法官學院保留錄取名單最後決定權。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逕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法官學院研習課程報名」(或輸入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辦理報名。
(五)報名期間(如報名人數額滿,將提前關閉報名系統):
1、第二期:於109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09年7月6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2、第三期:於109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9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六)於培訓期間提供膳食,並提供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研習人員住宿。
四、錄取名單預定於109年7月10日(第二期)及109年8月7日(第三期)於司法院網站公布,並由法官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程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連絡電話。
五、參加培訓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六、為便利中南部教師參與,法官學院另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合作,預定於109年8月6日(星期四)及109年8月14日(星期五)分別假臺南地院及彰化地院舉辦為期一日之旨揭培訓營,相關研習資訊及報名等事宜,將由該中心另行公告。
七、本案聯絡人:司法院刑事廳李編審,電話:(02)23618577分機746;法官學院盧組員,電話:(02)88664433分機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