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110870號函及臺南市政府107年9月13日府登防字第1070353709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案來函及附件資料1份,本案若有任何問題請逕洽該府承辦人張秀霞(06-7030399#359)。
三、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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