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9年3月25日桃教體字第10900266563號函辦理。
二、本案辦理期程:
(一)徵集時間:109年5月1日至6月15日。
(二)評選時間:109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三)徵集結果公告:109年7月上旬。
(四)收件截止時間:109年6月15日(星期一)16:00止(掛號者,郵戳為憑)。
三、本徵集活動以本市國中小學教師為對象,每案參與人數至多四人(可跨校合作參賽)。
四、本案獎勵辦法:
(一)擇優錄取特優2案,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伍仟元整、嘉獎乙次、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二)優等3案,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叁仟柒佰伍拾元整、獎狀乙紙、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三)甲等5案,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叁仟元整、獎狀乙紙、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以茲獎勵。
(四)以上著作分數之核發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辦理;稿費依實際教案字數覈實計算,上述所列為各獎項最高稿費支領額度,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辦理。
五、本案聯絡人:永福國小高菁如主任;聯絡電話:03-3875709分機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