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9年4月18至19日及4月25日舉行之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各類藝術才能班鑑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措施一案,請轉知參與鑑定之親師生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各類藝術才能班鑑定小組第2次會議紀錄辦理。
二、旨揭藝術才能班鑑定辦理如下:
(一)109年4月18日至19日:國中小舞蹈班及國中音樂班鑑定。
(二)109年4月25日:國中小國樂班及國中美術班鑑定。
三、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試者需配合下列防疫措施如下:
(一)鑑定測驗前應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各類鑑定健康聲明書文字略有不同,詳如各附件),請以傳真或親自繳交等方式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至原報名學校,倘未能提前繳交者,請於鑑定當日繳交。
(二)鑑定當日請所有考生(含音樂類之伴奏人員)自備配戴口罩,並提前報到實施相關防疫措施(如:報到時需配合量體溫及手部消毒)。
(三)為加強落實防疫措施及提高鑑定試場品質之安寧,除國小音樂(國樂)班鑑定外,其餘鑑定試場未開放家長入校陪考;另為使家長安心學生確實進入試場應試,考生報到後,將由試務工作人員依序引導至試場教室之動線。
(四)各類鑑定考程,除國中美術鑑定將中午休息時間延長20分鐘,下午測驗預備時間由原下午1時30分延至1時50分,14時測驗開始;其餘各類鑑定考程皆請依公告簡章為準,並依各承辦學校規劃時段安排家長接送時間。
(五)其餘事項請詳閱各承辦學校公告之考生防疫注意事項。
四、請貴校公告前開異動訊息於學校網站,並轉知參加鑑定之親師生充分知悉。
五、檢附本市109學年度各類藝術才能班鑑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生防疫注意事項及健康聲明切結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