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對象為本市國小5、6年級及國中7~9年級學生,中輟生經追蹤輔導返校復學或長期缺課學生無法適應原就學環 境,經學校復學輔導就學小組通過,並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得安排就讀合作式中途班。
二、108學年度如欲申請個案轉介至愛鄰舍學園,請依簡章規範內容及文件格式報局申請,本局初審通過函復學校及學園 辦理後續作業事宜。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