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9日臺教綜(二)字第1090036099B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
1、團體: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團體(各級學校除外),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或廠商。
2、個人: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個人。
(二)各推薦單位應列舉推薦團體或個人之具體事蹟並提供證明資料,以書面向本局推薦,推薦程序如下:
1、各推薦單位應檢送推薦表(詳如附件)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旨揭期限前報局。
2、不符推薦程序、申請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張國珍小姐(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