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辦理之「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獎助學金實施辦法」1份,請於即日起至同年7月22日止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4907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秘書長吳美隆,聯絡電話:0933-905887、04-23847148。 三、檢附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原函及相關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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