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109年1月17日桃劍榮字第10901017號函辦理。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
三、比賽日期:109年4月18日、19日(星期六、日)。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4月6日(星期一)。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教職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旨揭賽會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