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
- 桃園市108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月10日桃教體字第1090003048號函辦理。
- 本校109年1月6日召開108學年度第二次體育班發展會會議決議辦理。
- 班別:體育班。
- 錄取名額:七年級:跆拳道1名;八年級:田徑1名、跆拳道1名,各備取若干名。
- 報名資格:
- 轉班生:現就讀本校學生,凡具運動熱忱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
- 轉學生:公私立國民中學七、八年級學生。凡具田徑、跆拳道專長或對專長項目有熱誠與興趣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月17日(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
- 報名地點:內壢國中學務處體育組(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電話:(03)452-2494
分機316,承辦人:彭雅薇組長),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nljh.tyc.edu.tw/
下載或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領取。
- 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 填寫報名表(需蓋家長印章)及家長同意書。
- 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 繳交鄉(鎮)、市級以上比賽成績證明(參考用)。
- 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
- 繳交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2張。
- 免繳報名費。
- 甄試日期:民國109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2時止,就各甄選項目穿著適合該項目之運動服裝,跆拳道專長項目測驗時請穿著跆拳道服,若無跆拳道服者穿著一般運動服。
- 甄試地點:內壢國中專項考試場所。
- 甄試項目:(一)基本體能測驗40﹪:坐姿體前彎、一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
(二)專長項目測驗60﹪:
田徑:50M、220M、折返跑。
跆拳道:基本動作、踢靶踢擊。
- 放榜:民國109年1月21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
新消息區公佈,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nljh.tyc.edu.tw/查詢錄取榜單。
- 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109年1月22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憑准考證
或成績複查申請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 報到:錄取者於109年1月22日(星期三) 下午一時至四時前持報到切結書,向本校學
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報到人數未滿核定人數時,依成績之高低由
備取依序遞補。轉學生於1月31日前持報到通知單,至本校完成轉學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3條及本市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不予成班規定如下:
- 每年級設有一班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未達十五人。
- 每年級設有兩班之學校,兩班學生合計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
- 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
責令其轉班或轉學,且家長不得有異議。
- 本簡章經 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