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市政府教育局
主旨:檢送修正「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1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2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097404C號函辦 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已公告於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因係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辦理之重要憑據,請貴校務必加強向學生及家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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