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活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15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80131889號函辦理。
二、本案109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月15日(星期三)止,請郵寄核章正本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施玠羽小姐憑辦(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並由本局審查後函文承辦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進行評選事宜。
三、本案請貴校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表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符合資格者參與。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劉建成先生,電話:049-2332110轉322。
五、旨揭計畫及表格請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網址: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