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8年9月19日桃社兒字第10800849131號號函辦理。
二、1989年聯合國大會將11月20日訂為國際兒童人權日,並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RC),以兒童為主體,全面性地保障兒童的各項權利,為利兒少、家長、學校及民眾了解CRC內涵,本府社會局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本案邀請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各級國中小、高中職之18歲以下兒童及少年任選至少1項CRC保障之權利,拍攝3-5分鐘短片,並於108年10月27日下午5時前上傳短片至YouTube影音平台及將報名文件(含報名表及讓與同意書)寄至短片徵選團隊電子信箱(聯絡人:謝小姐,電子信箱:hong.ze@msa.hinet.net,聯絡電話:03-228-8980)。
四、旨揭訊息已同步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