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市政府教育局
一、依據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107年9月14日善水教字第1070004015號函辦理。
二、旨揭善水國民中小學招生對象為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且設籍於臺澎金馬之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七、八、九年級在籍男性學生。
三、107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星期三)止,請有意申請學校逕將相關資料寄送善水國民中小學辦理,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通過之學生,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將另行通知以辦理後續轉介事宜。
五、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詳閱招生簡章,倘有疑義,請逕洽教務主任鄭春女,連絡電話:(04)2639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