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 公告
一、茲聘任下列人員為108學年度教評會委員:
當然委員:校長林O文、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謝O斌
選舉委員:吳O文、李O義、李O倫、 江OO子、張O瑜、黃O宜、吳O玉、陳O恩、林O萱、葉O珍、謝O存、羅O德、陳O麗、劉O薇、林O慧、邱O青
候補委員:蘇O吉、趙O祁(行政)
范O慧、謝O斌、何O賢、賈O成、鍾O憲、黃O清、劉O綺、江O倫(教師)
二、任期自108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止。
三、公告轉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0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