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重申本府服裝儀容管理原則,請轉知員工切實依照辦理並落實執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108年7月29日民眾陳情及建議事項辦理。 二、為提升本府為民服務品質,請員工於上班時間所著服儀應力求端莊合宜,避免穿著拖鞋,並請各級主管落實走動式管理,如發現屬員於上班時間穿著拖鞋,或有其他影響公務形象穿著,應即時提醒糾正,以維持本府良好公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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