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電話:4522494#614 特教組(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8月2日桃教特字第10800647342號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學校運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注意事項。
二、 甄選項目:特教學生助理員正取1名,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
三、工作內容:詳見簡章
四、聘期、服務時間與待遇:
1.上學期聘期自108年8月30日至109年1月20日止;如為本市初任特教學生助理員,須報名參加教育局辦理之桃園市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特教助理員專業知能研習,起聘日改由8月27日起算。下學期聘期自109年2月11日至109年6月30日止。
2.服務時間為學生就學時間,每日最多8小時,每週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每週最高上限40小時。
3.薪資依每週核定服務時數核發,每小時新臺幣150元整,另含機關負擔及保險等相關費用,惟不包含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4.補助健保、勞保、勞退保費投保單位機關負擔額。
5.未盡內容依附件契約書規定
五、甄選資格:詳見簡章
六、報名時間地點:108年08月21日(星期三)上午09:00~12:00,備齊報名所需文件親自至本校輔導室完成報名暨報到手續,不接受委託報名或通訊報名。
七、報名費用與所需文件:詳見簡章
八、甄選時間與地點:108年08月21日(星期三)下午1:30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1:30甄選開始。
九、 甄選項目與採計標準:詳見簡章
十、錄取公告:108年08月22日(星期四)中午12:00公告於本校網站。
十一、報到日期:108年08月22日(星期四)下午3:00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十二、注意事項:
1. 報考人所繳驗之各項證明文件,經查證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予以解聘。
2.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各項日程及地點需作變更時,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