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08年7月29日北市客二字第1083003555號函辦理。 二、旨揭徵文活動參賽者須在40歲以下(民國68年1月1日(含)後出生者),國籍不限,徵稿期限延長至108年9月30日止,相關內容詳如附件簡章。 三、請轉知徵文活動訊息並鼓勵所屬踴躍參與,如需海報及A4雙面文宣張貼宣傳(檔案如附件文宣),請洽詢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或本案承商連絡人: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02)86925588分機5330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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