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8年5月14日桃體全字第1080006563號函諒達。 二、為表彰本市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之貢獻,鼓勵更多體育相關人員及團體報名,爰旨揭活動收件日期延至7月5日(星期五)止。 三、有關參選資格及作業方式請參閱「桃園市推行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表揚要點」,另相關表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s://www.dst.ty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填復後,函送本局全民運動科審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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