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單請參考附件,並留意以下報到相關事項
一、登記報到時必須繳交下列文件﹕(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報到)
(一)報到切結書。
(二)准考證或本人學生證(需有照片可辨別身分)。
(三)請本人親自到場,如本人無法親自到場則請受託人攜帶報到委託書(附件一),並出示證件。
二、錄取者於108年6月18日(星期二)持報到切結書及相關證件向本校學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三、成績複查:若考生對於成績有疑義請於108年6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憑准考證向本校學務處體育組申請複查。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