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
- 桃園市108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15日桃教體字第1080022823號函辦理。
- 本校108年5月17日召開107學年度第三次體育班發展會會議決議辦理。
- 班別:體育班。
- 錄取名額:跆拳道2名,各備取若干名。
-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小學畢(肄)業生學生。凡具跆拳道專長或對專長項目有熱誠與興趣者,持
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
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 報名日期:108年6月10日(星期一)至108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
- 報名地點:內壢國中學務處體育組(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電話:(03)452-2494
分機316,承辦人:彭雅薇組長),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nljh.tyc.edu.tw/
下載或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領取。
- 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並繳驗以下資料:
- 報名表(需蓋家長印章)。
- 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正本。
- 學校健康檢查表影本。
- 家長同意書(附件一)。
- 比賽成績證明(正本驗畢後歸還)。
- 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 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2張。
- 免繳報名費。
- 甄試日期:民國108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3時起至5時止,測驗時請穿著跆拳道服,若無跆拳道服者穿著一般運動服。
- 甄試地點:內壢國中活動中心,專項考試場所當天公佈。
- 甄試項目:(一)基本體能測驗40﹪:坐姿體前彎、一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
(二)專長項目測驗60﹪:跆拳道:基本動作、踢靶踢擊。
- 放榜:民國108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九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
新消息區公佈,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nljh.tyc.edu.tw/查詢錄取榜單。
- 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108年6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憑准考證
或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 報到:錄取者於108年6月18日(星期二)持報到切結書(附件三)及相關證件向本校學務
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3條及本市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不予成班規定如下:
- 每年級設有一班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未達十五人。
- 每年級設有兩班之學校,兩班學生合計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
- 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
責令其轉班或轉學,且家長不得有異議。
- 本簡章經 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