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17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133385號函辦理。 |
| 二、 | 該署為協助營造校園視力保健支持性環境,瞭解地方政府及學校辦理視力保健推動困境與需求,爰辦理旨揭計畫,以加強學校師生視力保健觀念,並提升學生視力健康。 |
| 三、 | 旨揭計畫申請資格及方式說明如下: |
| (一) | 申請資格: |
| 1、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
| 2、 | 非112及113學年度學生視力保健計畫之輔導學校。 |
| (二) | 申請方式:由有意願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行提出申請,依照學校申請表遞交之電子郵件時間作為先後次序,並於115年1月9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以電子郵件寄至本計畫團隊電子信箱(eyecare1040722@gmail.com)。 |
| 四、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團隊: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眼科部 洪才雅專案行政助理,連絡電話:(07)7317123#2803;電子信箱:eyecare1040722@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