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立清華大學辦理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閩南語雙語教學研習課程」一案,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4年7月11日清語研所字第1149005164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教師本土語言教學能力與信心,強化以本土語進行學科教學之知能,特規劃辦理36小時「閩南語雙語教學研習課程」。 |
三、 |
辦理時間:114年8月18日(星期一)至8月22日(星期五)、8月24日(星期日)。 |
四、 |
辦理地點:清大南大校區推廣教育大樓(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
六、 |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星期四)止。 |
(一) |
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在職教師(不含代課及教學支援人員)。 |
(三) |
已通過教育部臺灣台語中高級(含)以上或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B2(含)以上者優先錄取。 |
(一) |
本研習課程免收費用,惟交通、食宿費用請自理。 |
(二) |
為確保學習成效,四類課程各須達三分之二以上參與時數,始能核發時數證明。各領域類別課表詳如附件。 |
(三) |
報名者須於線上報名後4日內,將語言檢定證明掃描或拍照回傳,主旨註明「0818~0823研習報名【姓名】」。逾期未繳交相關證明文件者,視同報名未完成,其名額將依報名先後順序由候補者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