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19日桃教體字第11400222373號號函辦理。 |
二、 | 實施對象: |
(一) | 本市國中小以下學校,申請114年防災教育基礎學校計畫者,優先申請(附件一防災基礎學校30校)。 |
(二) | 本市國中小以下學校,推動防災校園有實際需求者,經承辦學校審核後核定。 |
三、 | 核定到校宣導學校,鐘點費由本局補助,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4年6月13日前將附件申請表(如附件二)以點電子郵件寄送至長庚國小古主任收(email:gouming1977@gmail.com),將依序核准30所學校辦理。 |
四、 | 本案相關問題請洽長庚國小學務處古明倉主任,電話:(03)3182643分機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