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4日臺教學(一)字第1142801320A號函暨第1142801320D號書函辦理。 |
二、 | 檢送「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附件1),如貴校擬推薦「特色學校」、「績優人員」、「特殊貢獻人員」、「終身奉獻人員」,請依「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明」(附件2)填妥相關薦送表件,於114年5月9日(星期五)前送交至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相關資料不予退還。 |
三、 | 相關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重要業務專區/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下載使用(網址: https://reurl.cc/RvYj5e ),標題「114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 |
四、 | 請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包含尚在調查、或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