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表請向人事室領取。
二.應於108年4月23日起至5月2日前上網填報資料(http://tas.kh.edu.tw),並請於5月3日(星期五)中午前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交人事室。
三.繳交資料如下:
※除年資採計至108年7月31日止,餘一律採計至5月2日。
1.申請表(含志願表)-列印上網填報(填報期0423~0502)之志願表
2.教師證書影本
3.歷年聘書影本(含導師、組長、主任等兼職聘書)
4.如有留職停薪者,應檢附留職停薪申請及復職之核備函。
5.102~106學年度考核通知書影本
6.103年5月3日至108年5月2日止敘獎令、獎狀影本
7.103年5月3日至108年5月2日止研習時數證明
8.介聘原因之證明文件正本,如最近一個月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
9.其他積分採計之相關證明文件
四.教師得依實際需要擇一申請市內或外縣(市)介聘,兩者不得同時提出申請。
申請108年度介聘他縣市服務前,務必審慎考量,若有違反規定事項者,將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議處,且10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他縣市作業。
五.作業要點、積分審查參考原則、申請表填表說明及日程表等內容,請至108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http://tas.kh.edu.tw)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