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考試」考程、考序公告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桃教特字第1080013470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考序,已於3月12日公告於本校音樂班網頁最新消息,惟部分樂器考場因故調整,調整場地詳列如下:
(一)【管樂組】考場原排定為本校I棟四樓視聽教室,後修正為本校A棟二樓演藝廳。
(二)【作曲面試】考場原排定為本校I棟二樓E琴房,後修正為本校I棟三樓琴房。
三、修正後考場資訊列於附件該項考序表中,並以紅色字體標示,請協助公告周知。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洽大園國中特教組李建忠組長,電話:03-3862029#612。
五、檢附桃園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考試考程表、各項術科考序各1份,惠請協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