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市「114年度暑期青少年藝文育樂活動」實施計畫及 相關資料各1份,請貴校踴躍提案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14年度暑期青少年藝文育樂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申請重要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本(114)年度暑假期間7至8月。 |
(二) | 實施原則: |
1、 | 活動性質: |
(1) | 可依學生學習需求、學校特色等,擬定具學習性、 啟發性或趣味性之藝術人文學習為主的活動。 |
(2) | 可結合學校所在地之地方文化、歷史人文、地理環境 、社區資源等,或者結合地方藝術家、具藝文專長興趣之社區人士、家長志工等辦理獨具藝文特色之活動。 |
2、 | 體育類(包含舞蹈類)、課後輔導類、資訊科學類、童 軍類等計畫一律不予審核。 |
3、 | 活動辦理可聯合鄰近行政區或數所學校辦理,或與本市 高中職、大專院校聯盟合作辦理。 |
4、 | 低收入戶、單親家庭子女、隔代教養、原住民、身心障 礙、新住民子女等弱勢族群學生優先報名、全額補助, 其餘一般學生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收費。(每一項育樂活 動需提供10%以上名額給弱勢族群學生)。 |
5、 | 每校至多申請三項活動,鼓勵各校踴躍提案申請,且不 得與「社會藝術教育活動」、「教育優先區補助學校」 、「金頭腦科學教室計畫」等專案重複申請補助。 |
6、 | 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為原則。 |
(三) | 申請方式: |
1、 |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星期五)止。 |
2、 | 請至本案專屬網站:https://fun.tyc.edu.tw/summer/(帳號密碼資料請見登入頁面),分別填報每項活動之「實施計畫摘要」。 |
3、 | 如有申請數個活動,每項活動之「實施計畫」與「經費 概算」皆須分開製作。 |
4、 | 請備妥實施計畫摘要、實施計畫(免核章)及經費概算(核章)等相關書面資料各1份,紙本寄送至大竹國小輔導室黃子彥主任收(地址:33847桃園市蘆竹區大竹里大竹路 556號),信封封面請註明:「114年度暑期青少年藝文育樂活動」,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
三、 | 本案申請網站操作問題,請逕洽大竹國小輔導室黃子彥主任 ,連絡電話:03-3232917分機610。 |
四、 | 相關附件檔案可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 下載(網址:http://www.tyc.edu.tw/News.aspx?n=5185&sms=10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