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4年1月7日陽社字第1140000020號函辦理。 |
二、 | 該會成立於民國七十年,以服務顏損及燒傷者為主要對象,多年來針對顏損及燒傷者傷病後之需要提供生理重建、心理諮商、社會適應、就業服務、與經濟服務等全方位之關懷,以及提倡安全與平權三主題之宣導:菸檳防制暨口腔癌預防、燒燙傷預防及臉部平權生命教育之社教宣導。 |
三、 | 該會訂於114年1月至114年12月止(如計畫書)舉辦「114年度桃園市校園健康促進宣導服務」活動,期使學生經由活動了解菸檳防制暨口腔癌預防相關議題,並願意主動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進而達到保護自己、愛惜生命的教育意涵。 |
四、 | 本案計畫期程為114年1月至114年12月止,預計受理申請60場次;另活動報名統一由「LINE官方帳號(取得表單報名,帳號ID:@437sdoos」。 網址:https://lin.ee/NlYiq28 |
五、 | 本案活動費用由該會募款支應,無需負擔相關費用;倘若有核銷需求,該會可提供由講師簽領之相關憑證;另宣導活動以實體方式為主,若需遠端線上或委外宣導方式,可另行於該會商議。 |
六、 | 本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該會承辦人員:林志光,電話:(03)4276512,分機107。 |
七、 | 檢附本案制宣導計畫書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