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童軍專長」辦理第二階段招生時間延長,敬請惠予公告,請查照。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12月19日師大進字第1131037558號函辦理。 |
(一) |
招生對象(報考資格):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1、 |
第2類:於偏遠地區中等學校實際服務童軍科目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現職代理教師。(需112學年度第2學期在職代理教師或113學年度第1學期現職代理教師) |
2、 |
第3類: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中等學校實際服務童軍科目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現職代理教師。(需112學年度第2學期在職代理教師或113學年度第1學期現職代理教師 ) |
3、 |
第4類:於偏遠地區中等學校曾任童軍科目代理教師3年以上且表現優良。 |
(二)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止。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白峰齊先生,聯絡電話:02-77495852,電子郵件:alen.pai@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