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 |
(四) | 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並覈實核予全程參與者研習時數。 |
(五) | 研習當日請多加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以共乘方式前往,並請自備環保杯。 |
三、 | 旨揭評選實施計畫資訊摘錄如下: |
(一) | 參加旨揭評選之學校團隊請於1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將報名資料寄(送)至本市永順國小辦理。 |
(二) | 為鼓勵學校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本案報名學校每校補助新臺幣3萬元整,俟公布報名團隊名單後另案辦理經費申請事宜。 |
四、 | 檢送旨揭說明會及評選實施計畫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