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市政府教育局
一、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案計畫為透過電話諮詢服務,提供本市學校團隊或家長對特殊教育學生之情緒行為問題之了解與因應策略,以協助學生在校適應。
三、 本案諮詢資訊摘要如下:
(一) 服務對象:本市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之教師、家長及相關人員。
(二) 服務時間:即日起至至114年1月17日止,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中午12時。
(三) 服務專線:(03)4560017。
四、 旨揭實施計畫,亦可至「桃園市特殊教育資源網」→桃園市特殊教育科→表件下載區(網址:https://reurl.cc/L6poL4)下載運用。
五、 倘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洽詢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原國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03-4661231,分機:17、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