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壢國中「祖孫作夥來聚-祖孫節照片甄選活動」
一、依據:
(一)依據桃園市家庭教育中心年度計畫。
(二)教育部自99年起推動「祖父母節」,並自100年起將每年8月第4個星期日訂定為「祖父母節」,113年「祖父母節」日期為8月25日(星期日)。
二、參加對象:
本校113學年度七年級學生及其祖父母、家中長輩。(八、九年級學生亦可自由參加)
三、活動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20日(星期五)止。
四、活動方式:
祖孫(可含家人)互動、共學或同樂的創意照片及30字之說明文字(請自行下載學習單),拍攝時間以半年內為佳。為避免珍貴照片因黏貼毀損,可彩色複印後再黏貼。
五、交件方式:學習單完成後可以班級為單位或個別交到輔導室。
六、獎勵方式:經輔導室選評,認真完成學習單者,記嘉獎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