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市政府教育局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85324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資訊摘要如下:
(一) 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7日止。
(二) 參賽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以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以活動簡章為準。
(三) 活動徵件組別包括:
1、 文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學生組。
2、 圖畫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組。
3、 心情故事類徵件對象為陪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
三、 倘對旨揭活動有相關詢問,請逕洽執行單位,電話02-2543-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