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光明國中辦理113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子計畫十一-3:國中現職教師8小時認證研習計畫」一案,請貴校轉知學校教師報名參加。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旨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學習扶助計畫內容,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縮短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並發展系統性教學策略,提升學習扶助學生國語、英語及數學能力,精進其基本能力。 |
三、 |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 |
1、 | 本市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或現職教師(含新進教師)未取得學習扶助8小時認證者。 |
2、 | 本市目前擔任學習扶助授課之現職教師尚未取得8小時認證者,得優先錄取。 |
(二) | 研習時間: 113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5時10分。 |
(三) | 研習地點:本市光明國中(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一段123號)。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3年8月13日(星期二)前,請逕至 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報名,承辦單位:光明國中。 |
(五) | 研習會場響應環保,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及環保筷。 |
四、 | 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出席,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 |
五、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光明國中黃聲豪主任(電話:03-3114355分機210)。 |
六、 | 檢附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