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0079188號函辦理。
二、本獎項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2條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辦理。
三、案係為鼓勵各界朝向綠色化學,如製程以低污染、低毒性、減少毒化物應用、落實危害預防管理及強化緊急應變
能力,促使全民參與綠色化學推動工作,透過公開選拔及表揚績優團體及個人,讓各界學習仿效。
四、「第4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分為團體組及個人組,團體組包含企業、政府單位、學術機構、研究機構及民間團
體;個人組包含社會人士、學校教職員工、毒化災應變人員或實際從事毒化物管理之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等,參選須
知及活動相關訊息皆已上網,請至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網站查詢下載( https://topic.moenv.gov.tw/gcai )。
五、為讓各界瞭解本獎項徵選內容、作業流程、與申請書填寫等相關事宜,環境部自113年7月29日起辦理6場次參選說明
會。
六、本屆活動採線上報名,請有意參選之團體或個人,於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13日下午6時止)前完成報名手
續及上傳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