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辦理113年第11屆「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評選一案,請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2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1230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並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 |
三、 | 報名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止。 |
(二) | 收件地點:欲報名者請將推薦表及佐證資料紙本1式2份,寄(送)至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收,信封請加註「113年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評選」,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2號)。 |
(三) | 另請將電子檔上傳至雲端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LSrhvUVsmP8B6XbwxJ2udkP98lTBpcxm?usp=sharing ,依申請類別新增資料夾並將資料夾命名為「校名-職稱-姓名」。 |
(四) | 本案聯絡人: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電話:03-3175755分機210或209。 |
四、 | 檢附旨揭申請表件及注意事項各1份,電子檔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 )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輸入關鍵字)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