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單請參考附件,並留意以下報到相關事項
一、時間:錄取者於113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8-10時,逾期以棄權論。
二、地點:請由本校「南大門」進入至學務處。
三、報到時請務必繳交下列文件﹕(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報到)
(一)報到切結書。
※因本校113學年度總量管制作業,請務必下載本附件或至本校南、北大門索取紙本,
請勿使用簡章上的報到切結書。
(二)准考證或本人學生證(需有照片可辨別身分)。
(三)請本人親自到場,如本人無法親自到場則請受託人攜帶報到委託書(附件一),並出示證件。
四、成績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1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下午4時前,憑准考證或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